关于
信用卡拖欠未能及时偿还的问题,法院是否会对其
起诉需依据具体情形加以判断。
首先,若持卡人的
逾期时间在三个月以内,那么银行通常并不会提出
诉讼请求,而是可能采取诸如下调
信用卡额度、频繁致电或者发送短信催促还款等手段来追索
欠款。
其次,对于欠款金额较小的信用卡拖欠,例如低于一万元人民币的
债务,银行一般也不会启动
诉讼程序,然而将会采取一系列其他措施来积极督促持卡人尽早
偿还贷款。
再者,如果持卡人由于实际困境导致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
还贷,可以尝试与银行进行沟通协商,此时银行或许也不会采取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反之,若持卡人有明显的故意拖延或逃债迹象,并且经过发卡行的多次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然未履行还款义务,那么他们可能将被视为信用卡滥用行为,涉及
信用卡欺诈犯罪,进而面临被法院提起
诉讼并有
刑事责任的可能。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任何
信用卡欠款逾期情况都会导致个人的信用报告受到影响,具体表现如:
1.
当事人的信用卡只存在欠款记录而无逾期行为的情况下,银行通常不会将这部分欠款记录上报到
征信管理部门;
2.当当事人的信用卡发生了逾期行为时,银行才会将该逾期情况报送至征信管理部门。在此之后,当事人的征信报告将会如实反映出自身的逾期历史,甚至可能会对今后的信用状况产生负面影响,进一步危及到自己的日常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