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5至50周岁雇员辞退的相关事项如下所示:在无过失情况下,
公司辞退职工时需预先向其发出书面通知,且通知时间不得少于30天;如已为雇员支出代通知费,则无需提前进行通知。
然而,当公司因职工之过失而决定将其解职时,同样不必事先告知雇员,直接执行即可。关于
过失性辞退的职工,公司无需
赔偿其任何损失。然就无过失性的辞退而言,企业须对雇员提供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若公司
违法辞退,职工表示愿意维持原有的工作关系并得到公司的同意,则此时公司无需做出赔偿;若职工拒绝恢复
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事实上无法再继续实施,那么公司则需支付
赔偿金,
赔偿金额为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而赔偿金则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并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
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