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明文规定,在
一审判决宣告后,倘有一方
当事人有意提起上诉并在法定
上诉期限内,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法院调解程序。若双方均同意达成和解协议,则将有资格展开调解程序;反之,若任何一方均明确表示拒绝接受调解,那么法院也将停止进行调解程序。不论调解结果如何,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
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
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