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被执行人被拘留满15日后,应即时解除监禁
处罚;而在此期间,人
民法院则有权力查封、扣押、冻结和拍卖被执行者须履行其法定责任的那部分资产。
根据我国的《
民事诉讼法》,其中的第244条明确规定,当被执行人没有按照执行通知书履行其应该承担的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义务时,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与变卖被执行人须履行其义务的那部分财产,但是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和其所供养亲人的生活必需品。采取以上措施时,人民法院必须事先做出秉公无私的裁决。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