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友谊关系的框架下进行协助操作通常并不会触发法律问题,然而,若收取相关服务费用以进行这类操作的话,就必须持有相应的证券、期货类办事资格。若未取得资质而开展此类活动且规模较大时,可能会违反中国《
刑法》第25条中的第(三)款内容——即"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从事金融、证劵、期货或者支付结算业等
非法经营活动的行为",这便可能被定性为
非法经营罪。关于其具体的
量刑标准如下:对于非法经营罪这一
罪名,最高
法定刑罚可达五年以上
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处罚,而且还需处以
违法所获利益一倍至五倍以下的
罚金;情节尤其严重者,将会受到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惩罚,须承担更多的罚金或接受
没收财产的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
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