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直行车辆与转向车辆发生碰撞时,责任归属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交警部门的责任判定结果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转向车辆理应礼让直行车辆通行,然而,由于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
①当左转车辆已开始转弯,且直行车辆未能及时察觉到此状况并与其发生碰撞,在此种情境下,理应追究直行车辆的责任;
②倘若直行车辆所在行进线路前端路口设有明显的让行标志,但其却未遵循规定,从而导致与转向车辆之间发生碰撞事故,那么依然应当由直行车辆承担全部责任;
③如果在设有交通信号灯管控的十字路口,直行车辆违反
交通规则闯红灯,且与依照信号灯指示正常左转的车辆发生碰撞,那么也就意味着直行车辆应承担
主要责任;
④在无交通指示设施的路口处,应遵守“右侧优先”的原则,即无论是来自右侧直行车辆或转向车辆,均应当礼让右侧
机动车先行通过。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
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