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的行为,如果涉嫌人员获得了七万元的利益,通常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的惩罚。而具体的
刑罚程度主要依据以下几个因素来衡量:
首先是支付结算额是否超过了二十万元;
其次是是否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了五万元以上的资金援助;
再次是
违法所得是否达到一万元以上;
此外还需要考虑是否为三个以上的对象提供了帮助;在过去两年内是否因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方面受到了
行政处罚并且依然从事相关活动;
最后还需要考虑被帮助的对象所实施的
犯罪是否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同时还要考虑是否收购、销售、租赁了五张(个)以上的
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备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以及是否收购、销售、租赁了二十张以上的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还有其他可能导致严重情况发生的情况也都将作为参考因素进行评定和决定。整个评判标准较为复杂且严谨,请您理解并在下手之前咨询专业人士意见。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