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其中一方察觉至对方存在涉及财产转移的行为,得以向人
民法院提交
诉讼申请,恳请重新划定夫妻间的共享财富。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明确,当夫妻一方采取隐瞒、转移及浪费夫妻共有的财富,或是恶意制造夫妇之间的
共同债务,引发其意图侵吞其他一方财产的情况时,在
离婚过程中进行
共同财产分割时,对于实施此类行为的对应之人,可予以减少应分得的财产份额,乃至完全不予分配。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