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
同居期间之
财产分配或未成年子女之抚育问题而引发
诉讼时,为保障
当事人权益,人
民法院应依法予以
立案并进行审理。针对第一点,即以“分手费”为名义寻求获取特定财物的诉求,由于此类请求缺乏法律支持且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我们建议您不要做出回应。毕竟,经过长期
非法同居生活,双方的确可能在某些资产上形成共有的关联,因此,对于这些
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划分是至关重要的。
如若在同居期间,某一方提出分割共同财产的申请,那么法院将会给予充分的支持与认可。
其次,关于索求分手费是否具有合法性这一问题,基于“分手费”并无明确的法律条款进行规范,因此无法获得法律支持,因此也无需再花费心思和精力去搜集相关
证据以证明其行为的“
违法性”。在此种情况下,双方应当尽力平等协商、妥善处理,保障自身权益以及解决问题。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