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享受到
失业金的保障后,
社保确实将面临一段时间的停滞状态。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在此阶段您选择参与灵活就业社保计划,那么这不被视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保断交。需要提醒的是,
失业保险金与失业补贴金无法同时享有,但如若您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结束后仍未找到合适工作机会,则可申请继续领取
失业补助金。
《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
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