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损害他人财物方面,其
立案所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首先,故意毁损他人财物的
涉案金额需超过人民币五千元方可进行
立案程序;
其次,如果
违法行为者实施了三次以上的毁坏公共或私人财物的行为;
第三,若该违法行为还涉及到召集多人公开损坏公私财物的情况;
最后,对于涉及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
敲诈勒索等行为,以及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将面临五天至十天不等的
行政拘留,且可能同时被处以最低五百元人民币的罚单,
情节严重者则将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并有可能受到最低一千元人民币的
罚金处罚。
《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