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需要在该证件过期前90日内进行更换,并且也可以选择提前更换。在此过程中,我们将对您
个人信息进行更新登记并收集包括照片以及指纹等相关生物特征。为了确保您的便利与安全,
身份证的制作周期长达三个月之久,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能够提前预估,以便在
有效期限结束之前完成更换手续。这样,旧的身份证将在新身份证制作完成后失效,避免给您带来不便。当然,如果您时间充裕,也可以选择一个月以内制作完成的高效服务。届时,您只须携带户口本及原有身份证前往当地公安局(派出所或是户政大厅)进行办理即可。请注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依法依规,及时给予您相应的解答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
《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