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
机动车辆应依法依规地选择指定场地进行停靠。此条款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
机动车在人行道停放,但对于按照此法典第三十三条所划定并许可的特殊停车区域则不在禁止范围之内。
同时,在道路中临时停靠的车辆,亦需确保其行为不干扰到其它汽车以及行人的正常行驶与活动。在此项
法规违犯情况下,一般的
处罚方式为
口头警告或者酌情给予最低200元最高200元的
罚金。而关于
违章停车的问题,则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的相关规定,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第90条的具体细则来决定其惩治方法,处罚数额一律为20元至200元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
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