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
工伤护理费用每日约为百元人民币左右,然而具体数额需参照各地经济发展状况而定。当广大
劳动者因工负伤后,如无亲属照料,亦可委托他人担任护理职责,鉴于此种情形下被视为
工伤,因此相应的
护理费用理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至于已康复但仍在住院治疗之人,则无需再次支付护理费用。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
伤残等级并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