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规情况下,
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工作通常需要耗费接近二十天的时间。关于农村
宅基地审批的具体所需时长这个问题并未有规范化的法律规定存在,因此,在不同地区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
法规的不同而出现差异。经过乡级政府的严格审批程序和相应的证书发放,最终得以确定宅基地的所有权。申请宅基地的农户,应首先向户籍常驻地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书面的申请,在得到上述机构审议同意且名单及
家庭成员人数、原有住房状况、申请新建住宅的占地面积以及地理位置等信息被公之于众并无争议之后,才能取得乡级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然后上报给乡人民政府进行审查,经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查核准无误后再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这一批准的结果需再由村委会向广大群众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
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