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审慎对待小车非运营载客的问题,这实质上是
违法运作的表现,会受到由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所制定并实施的罚款措施,
罚金的幅度可能在五千元人民币以上两万元人民币以下。如果
情节严重,甚至可能涉及到
刑事责任的追究。小车非法运营的行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没有获得出租汽车
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
其次,起点和终点都不在经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
再者,使用没有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或者使用已过期、伪造、
变造或已经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擅自从事
机动车维修相关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经营;有
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二)使用无效、伪造、变造机动车维修
经营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