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
偿还贷款利息是否能够得到减免这一问题,首要考虑因素在于双方
当事人在原先的
借款协议中有无明确规定;若无明文规定,则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倘若双方在此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提前偿还贷款的利息并不会因此而有所下降。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债权人有权拒绝
借款人提前履行其尚余
债务的行为,除了那些有利于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以外。
如若未经债权人许可便擅自决定提前偿还贷款,那么这种行为无疑构成了违约。
《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