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设立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首先,该机构需要申请专属的名称及组织结构并获得批准;
其次,经营业务所需的固定服务场地应当予以保障;
再次,该机构须拥有足够的自有财产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以支持其日常运营;
最后,
从业人员的素质也至关重要,要求员工具备相关领域的丰富知识与技能并且数量应足以满足业务需求。
此外,法律以及行政
法规等相关规定也是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所必需遵循的前提条件之一。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
营业执照的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
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
人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