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吸食毒品成为瘾君子的人,公安局有权以
书面形式令其务必到自己的户口所在之处或任何现居住地区接受为期三个年度的社区戒毒措施。并且需要明确通知
吸毒人员户口所在处抑或是现居住地区的城市街道办事处及乡镇人民政府知晓此事。关于社区戒毒的期限,设定为三年持续时间。由于某种原因,戒毒人员需在
户口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倘若他们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拥有稳定的住房环境且居住时间超过六个月,便可在这个新居所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
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