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强奸案这一紧密关联
个人隐私权的
案件类型,合议庭通常会选择非
公开审理方式,这意味着除参与审判过程中的法官、检察官、被告人、原告以及其各自选派的
辩护人或
代理人等相关人士之外,通常不倡导非司
法人员前往现场旁听。
其次,须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法院在处理各类案件时,应遵循公开审理原则。
然而,对于那些涉及国家机密及个人隐私权问题的案件,合议庭则可能选择不对其进行公开审理。
再者,我们需要明确什么叫做“
不公开审理”,它,事实上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开展的审判活动中,由于特定的紧急事由,
当事人不会同意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的一种司法审判制度,自然而然,也不允许案件当事人以外的相关第三方人员进入审理现场进行旁听。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至一百八十四条)的明文规定,人
民法院在裁决第
一审案件时,均应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除非涉及其
个人隐私或者与国家机密相关联的敏感事项,亦或是商业机密保护等特殊情况。当涉及涉诉商业秘密的案件,若当事人自愿提出要求不公开审理的请求,法院经审查核实后,也可同意其
诉讼请求并进行不公开审理。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二十二条 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
近亲属都不得旁听。审理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适用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