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
强制执行并无需寻求
律师协助,申请人只需备妥所有必备资料,并向法院提交申请即可。对于已经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民事判决或裁决,
当事人均需履行其义务。若其中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对方当事人可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亦可通过
审判人员将此部分事宜移交执行人员进行执行。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
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
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