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出轨以及
离婚的
财产分配问题上,常常会引发纷争和差异。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司法实践中普遍采用的惯例,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指出,出轨并非是婚姻关系中的过错行为之一,这意味着它并不足以使得一方有权获得更多的财产份额或减少另一方所应得的财产。因此,在处理
婚姻财产分割时,我们应当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来合理配置以达到公正公平的结果。
其次,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并达成了协议,其中一方因为出轨而自愿放弃所有财产,那么这种协议也是具有
法律效力的,财产分配应当依照该协议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