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主妇
离婚之后,子女的
抚养权归属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决定。明确的裁决准则如下所述:
首先,若子女尚不足两岁,原则上将由女方承担
监护责任;但若女方存在一些不利于与其共同生活的因素,例如患慢性病或者严重传染性疾病等,那么子女则可以被裁定给予男方监护。
其次,若子女已经超过两岁,那么看哪一方的
抚养环境更为优越,以及哪种方式对子女的身心发展更为有利,从而将抚养权判归哪位家长所有。
最后,当子女达到八岁以上时,更倾向于选择与其一同生活的家长将具备更大的可能性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