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
交通违法行为方面,
滞纳金的金额绝对不会超出罚款总和。对于交通罚款滞纳金,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在现场被处以罚单的情况下,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处理,将会从第16日起计收滞纳金;滞纳金为每日按应缴纳罚款的百分之三比例进行收取,但上限仅限于不应缴纳罚款的数额。
至于在
违章处理大厅开具罚单的情况,同样需要在15个自然日内前往指定银行进行缴纳,若
逾期未缴,则自第16日起将由每天收取罚款的3%作为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
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
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