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若是通过
帮信行为获取的盈利超过一万元人民币,该人员将有可能面临
刑事责任的追究。当这种情况下所涉及的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或
违法所得额达一万元人民币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便已构成了
帮信罪的
立案标准,也就意味着可能要接受审判和惩罚。关于具体的
量刑标准,以下是详细说明:
1.在帮信行为中,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
2.提供资金支持的方式包括投放广告等形式,金额累计达到五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违规获得的利润超过一万元人民币;
4.为超过三个以上的对象提供了帮信服务;
5.两年内曾经因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或者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分,而后又继续从事此类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者;
6.被帮助对象实行的
犯罪行为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后果;
7.恶意收购、出售、租赁
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超过五张(个)者;
8.通过收购、出售、租赁手段获得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超过二十张以上者;
9.除上述情况之外,其他状况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者。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