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或者员工宿舍因疾病死亡的情形下,
伤亡事故单位需要
赔偿受害者
家属的数额在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之间不定。
然而,通常来说,若员工在宿舍内突然离世,无法被认定为
工伤,这类事件应由其所在企业从
社保基金中支付两个月的该企业平均
工资作为死者的
丧葬费用,同时按照以下规定向死亡员工的
直系供养亲属发放
救济金:如果只有一位直系供养亲属,则需支付死者生前工资的六个月作为救济金;如有两位亲属,则需支付九个月的工资;如超过三名亲属,则需要支付十二个月的工资。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