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金既可由
被保险人领取,亦可直接转账至
受害人账户上。因此,当发生涉及
人身伤害或者
财产损失的
道路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有权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是直接对受害人进行
赔偿。
然而,若急需救治伤员,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地从自有资金中向
医疗机构支付或预先垫支用于治疗受害者所需的相关费用。关于
交强险理赔流程,若涉及到第三方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问题,被保险人须首先联系当地的120急救中心(如果有人身伤亡),接着拨打122警方
报案热线,并同时致电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通报事件情况,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尽快派遣专业人员前往现场勘查。被保险人还需与保险公司密切配合,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保险公司能在合理时间内核算出具体的
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应当在收到理赔申请后的一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通知被保险人需要准备哪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及相关的处理程序;而对于搜集证明文件方面,保险公司有责任在收到相关文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索赔请求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审核工作,并通过邮件等方式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被保险人。若判定为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索赔请求,保险公司需以书面形式详细阐述其理由;反之,若认定为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索赔请求,保险公司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支付协议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赔偿款的支付工作。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
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
逃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