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若有一方遭遇不测,且未留下任何遗书,那么该方名下的全部存款应归属于其
法定继承人所有。
然而,在分割该
继承人所
继承的遗产之时,须优先将共同拥有的财产总值的一半划分出来作为配偶的个人所有,剩余部分才可视为
被继承人的遗产,从而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和分配。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
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或者
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