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便具有了据以享有
工伤权益的法定资格,并且在意外离世后,其相应的
死亡赔偿款将由
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而公司并无此项义务(除非员工所在企业未能积极缴纳相关的工作保险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章,以下情况应当被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内以及工作场所内,由于执行工作任务而受到了
意外事故产生的伤害;
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中进行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善后处理工作时,不幸遭受了事故损伤;
3、在工作时间及场所内,由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受到
暴力行为或其他突发事件的伤害;
4、由于长期接触职业危害物质而引发的患上
职业病;
5、由于工作外出在单位以外期间,因为执行工作任务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了事故却不知所踪;
6、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行
上下班途中,如果遭遇了非自己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伤害;
7、遵循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应当被纳入工伤范畴的其他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