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赠与合同
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般被认定为一年时间。在这种情形之下,若涉及到
赠与合同方面,比如赠与人出现了反悔的情况,在法律条文中通常将其定义为一具体期限,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施舍人有资格运用自由
撤销权或者法定义务撤销权,但是这其中的每个实施条件都具有相应的限制。因此,如果在某个时候出现了以下情况:某人将财产送给了另一个人,并且紧接着便后悔自己的行为,此时应及时地在一年内行使撤销
诉讼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
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
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
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