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有关
刑事案件移送管辖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中的严格规定。该条款明确提出了移送管辖的实施方式为将案件实际转移至其他法院审理,其核心并不在于改变案件的地域
管辖权,而是通过纠正管辖权错误这一手段来实现公正审判。实践中,刑事案件的移送管辖多以上下级人
民法院之间的关系为基础展开运转。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
管辖的第
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