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腰椎间盘突出症的临床病理特性,我们可以将其归类为四种类型,具体包括脊柱的膨隆、突出、脱出以及游离型。通常情况下,健康人群进行CT扫描时可能会观察到椎间盘的局部膨出状态;当髓核和纤维环都突破椎管壁进入到硬膜外腔时,则可以被称为腰椎间盘突出;若只是纤维环破裂而髓核部分突破椎管,那么这就是所谓的腰椎间盘脱出;如果髓核完全脱离原本位置并漂浮至椎管内部,便可称之为腰椎间盘游离型。对于以上几种疾病类型,我们需要对其有着明确深刻的理解认知,不能仅仅依据CT扫描中显示出的椎间盘轻度膨出就给出明确的诊断结论,否则可能造成误诊的风险。对于由外部创伤诱发的急性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临床上必须满足以下三项标准:
首先是存在明确的受伤历史;
其次,在受伤之后出现了典型且显著的腰椎神经根受到刺激的症状表现,也就是腰部疼痛合并下肢的放射性疼痛;
最后,CT扫描结果应与其临床体征相吻合,例如腰4-5节段的椎间盘突出并发腰部神经根受压等相应症状体征。因此,对于此类病例的诊断,我们应该综合考虑其临床病例资料,进一步深入细致地分析研究,并且建议在受伤后的一个月之内完成确诊过程,不然的话就无法将其定义为
工伤范围。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