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制度中,当公司面临
债务困境时,其法定
代表人所拥有的房产不可被实行
强制执行。这是因为,公司作为具备独立
法人地位的机构,其拥有独立的法人
财产权。因此,公司应该用其所有资产来为自己的债务负责,而不是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的债务担负个人的
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
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
认缴的
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