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锁骨骨折的
伤残鉴定问题,评判的依据主要取决于锁骨骨折的严重程度、是否接受了手术内固定疗法的治疗、恢复期的康复训练效果以及右臂的肩关节功能否受到显著的影响等多个方面。在常规情况下,假如这属于
工伤事故范畴,那么锁骨骨折通常可被评定为
伤残等级十级,即最基本级别;若采用了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治疗,这类情况一般能评定至
九级伤残。
然而在处理
交通事故相关事宜时,往往会出现
伤残鉴定标准较为模糊、评估难度较大的情况。倘若锁骨中间部分发生骨折且对肩关节功能没有产生显著影响,那么可能无法评为残疾;若功能损伤较为严重,则有望评定为八至
十级伤残。故而总体而言,对于锁骨骨折的伤残鉴定,其弹性规则相当宽泛,需根据患者锁骨骨折的部位以及右臂肩关节功能受影响的程度进行精确评定。
《
法医鉴定伤害标准》
第一条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
轻伤鉴定提供根据。
第三条 鉴
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