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并不完全确定,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
刑法所规定的强制性措施,特指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强制一部分
犯罪嫌疑人和
刑事被告人要求其提供
担保人或者缴纳
保证金,以确保被禁锢者能随时接受
传唤调查的一种强制手段。具体实施工作则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若最终经查证确属存在
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自然需要接受法律审判并服刑坐牢。但用刑程度仍需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然而通常情况下能够成功取保候审亦表明案情并非极度严重,因此可能面临的
刑罚在三年以下且有机会被判处
缓刑。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