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律理论上,
未成年人在网络平台上为直播主进行打赏的行为产生的费用,原则上应当可以得到退还。
然而,为了使这笔费用能够得以正常追回,家长们必须承担
举证责任以证实打赏行为的确是由自己的孩子进行的操作。
2、参照我们国家现行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缺乏
民事行为能力和受制于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士而言,他们所签署的合同是不具备
法律效力的。
其中,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主要包括尚未达到法定年龄的婴儿、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患者以及出现老年性智力障碍的老年人等无法正常行使
行为能力的人群,这些人士所签订的合同将被视为完全无效。与此相对照,具有有限行为能力的人群的情况稍显复杂。
《
民法典》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由其
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