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醉驾者接到派出所来电通知前往时,通常意味着其可能面临
拘留的
处罚。所谓“醉驾”,是指由于酒精摄入量过大以至于人体自身意识完全或局部丧失,在这种情况下涉及到
驾驶机动车辆的
违法交通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检测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超过20毫克就属于酒后驾驶,若酒精浓度大于等于80毫克则属于
醉酒驾驶。
此外,针对因过度饮酒导致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行为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采取
强制措施将其约束直至清醒,并
吊销其
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其相应的
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相关
法规,其未来五年之内均无法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