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有人实施了对警察进行带有
侮辱性质的言辞或行动并已
触犯法律规定,被认为构成了
侮辱罪行,这将无疑是一种
刑事犯罪行为。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如果一个人通过
暴力手段或者采用特定的方式作出公开的侮辱警察的行为,
情节严重者,将会受到
刑法的惩处,可能需要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甚至是
剥夺政治权利等
处罚措施。
其次,对于侮辱罪这个
犯罪类型而言,其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第一个要件是
受害人的人格尊严与
名誉权遭到了侵犯;
其次从客观层面来考虑,该罪行的行为特征主要是通过暴力或者其他特定方式对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造成了公开性的损害,而且这种情节往往较为严重;
再者,从
行为人来看,任何能够负有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只要满足法定年龄,基本上都可以成为此罪的参与者;
最后,
从犯罪动机角度来看,此类
犯罪人持有明显的恶意意图,他们的目标是为了贬低他人的人格形象,毁损他人的信誉声誉。
然而,如果主体不存在恶意意图,而是由于疏忽或者过失导致了如此后果,不能称作侮辱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被害人向人
民法院告诉,但提供
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