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不知情的前提下协助好友进行洗钱行为,并不触及
犯罪领域,亦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
然而,若欲判定某人构成
洗钱罪行的话,他/她必须在主观上具有故意性的认知——即在清楚知晓
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仍然选择协助其洗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相关法条,凡涉及洗钱罪行者,将被依法没收实施以上
犯罪行为所获得的所有利益以及由此衍生的收益,同时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留的
处罚,并处以
情节严重程度不同的罚款金额,罚款金额上限为
涉案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下限则为百分之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
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走私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
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
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
有价证券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