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患者成功康复并办理出院手续时,应当妥善保存用于支持后续事宜的相关文件和数据:
(1)详尽的住院病史记录;
(2)由专业医师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书;
(3)详述其住院期间诊疗过程以及治疗效果的出院记录(即出院小结);
(4)涉及身体内部结构等重要信息的X光片、CT片及其报告单;
(5)详细描绘手术进程和相关情况的手术记录;以上五项材料被视为支持日后进行
伤残评定所需的核心
证据;
(6)
医疗费用支付凭证——
医疗费发票;
(7)列出患者住院期间使用药物及其用量等信息的用药明细清单;以上七项材料作为有利支撑,帮助患者未来进行维权
诉讼。在出院过程中,我们建议您积极与主治医师讨论有关事项,并在他们的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中加入如下关键内容:
(1)强化营养摄取指南;
(2)住院期间的护理人员数量统计;
(3)出院后是否有必要进行护理服务,以及护理持续多长时间;
(4)出院后完全休息的时间范围;
(5)出院后内固定装置或钢板是否需要拆除,以及相应的拆除费用估算;
(6)出院后是否需要继续接受门诊治疗或者定期复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
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
财产损失,并且基本
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