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内法院将上诉申请裁定并实施
执行措施。在
起诉伊始,若经人
民法院许可批准予以
立案,则该案件可在六个自然月内审结完毕并步入执行阶段。
依据我国现行《
民事诉讼法典》的相关条款,律所采取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自立案日起六个月内即可完成审理工作。若基于某些特殊情势或需求需延长审判期限,须获得本院院长批准,延长时长不得超过整整六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
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