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
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如雇主未能在使用劳务人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署书面的
劳动合同,且在满一年后仍未与其签订书面合同时,雇主则需按照法律规定的相应支付比例,向劳务人员每月额外支付两倍于正常
工资标准的薪水。故而,若雇主在长达13个月的时间里,仍旧未能与受雇
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被雇佣的劳动者有权依照该法条规定,要求雇主支付
双倍工资作为
赔偿。
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如果雇主在使用劳务人员之日起的第一个月内未与之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话,那么自次月开始,雇主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
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