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交易中,针对出租房屋或出售房屋,中介机构通常会收取相应的
佣金或服务费用作为报酬。佣金的计算方式及收取标准如下:对于房产交易额不足10万元人民币(包含10万元人民币在内)的情况下,中介机构将收取房产交易额的2%作为佣金;若房产交易金额在10万元到100万元人民币之间(同样包含100万元人民币在内),则收取房产交易额的1%;而如果房产交易总额超过了100万元人民币,那么中介机构将只收取房产交易额的0.5%作为服务费用。
首先,我们来讨论有关
二手房买卖的委托
代理人费用问题。此类服务的主要包括房产政策咨询、需求登记、媒体发布、陪同客户实地看房、洽谈并协调相关事宜、以及签订正式的
中介合同等等环节。针对这些环节,中介机构向卖家与买家分别收取2%的服务费,即各自需要支付的服务费用均为房产交易价格的一半,除非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否则在此基础之上的额外费用应另算。
其次,我们来看有关权证办理的服务费用收取问题。在完成了向房产交易双方收取钥匙费用之后,中介机构还会负责帮助签订购买或出售合同、代表客户办理
所有权证书和
土地使用证、以及代办
银行贷款的释放以及其他
抵押事宜。针对这几个步骤,中介机构通常会收取房产交易总额的0.2%作为服务费用,同样地,该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50%,然而,如果合同中有不同的约定,仍需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然后,让我们一起来探讨有关物业交割的服务费用问题。伴随着房产交易的完成,中介机构还需要协助客户办理户籍的搬迁手续、交纳房屋的水、电、气及有线电视的迁移费用、以及结算所有未到期的费用等等。针对上述流程,中介机构通常会收取房产交易总额的0.2%作为服务费用,该费用同样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50%,但需遵守合同中的任何特别规定。
最后,我们再来聊聊房地产咨询服务费用问题。倘若要求提供口头咨询服务,每小时将收取10至50元的费用(每次咨询的计费单位为小时);
至于书面咨询服务,首页收取300元至1000元不等的费用(每次询问的计费单位为页数)。以上收费标准将根据咨询所花费的时间以及工作的复杂程度加以细微调整,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咨询过程中所涉及的专业知识水平等因素,具体收费标准将由客户与中介机构进行商讨后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已成功完成既有承诺
担保(关于不动产以及信用的),以及签订了《存量房交易资金联合担保协议》的中介机构,可以在上列的各项收费比例基础上适当上调10%作为佣金或者服务费。
《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
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
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