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中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于涉及
盗窃行为且被盗财物价值高达四十万人民币的案件,其行为性质已经属于数额特别庞大的范畴,应依法判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
其次,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
犯罪行为,如果
涉案金额大于等于一千元但小于三千元、大于等于三万元但小于十万元、以及大于等于三十万元但小于五十万元的情况,应当分别按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和“
数额特别巨大”。
同时,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
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