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已有的司法实践和相关法条规定,
遗嘱鉴定费用通常情况下应由
败诉方承担。
然而,若
胜诉方可自行主动支付这笔费用的话,则需在个案之上做出具体裁定。但是,如果在
诉讼过程中无法确定责任归属于哪一方,那么一般而言便遵循谁先提出案件原由即谁预先支付鉴定费用的原则。待最终判决结果出台后,再由法院据此作出最终宣判。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
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
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