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处理
交通事故过程中确定各方责任的重要依据,通常在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和调查之后予以制定。在
发生交通事故并涉及到
赔偿争议时,这份
责任认定书便可充当
证据使用。在交警部门出具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他们还需告知有关
当事人有权利对该结果提出质疑或异议。若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无异议,且按照责任认定的具体内容履行了相关赔偿义务,那么就可视作该案件已经得到妥善处理与解决。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