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三个月未缴纳
社保费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是允许再度进行投保的,只需负责弥补之前欠下的保险费用即可。在社保出现短暂的脱节之后,无论间隔的时间有多长也无法影响到未来再次办理社保的手续和流程,当需要重新缴纳社保时,这部分为空缺的时期将会被自动顺延。若在出现断缴情况后再次参加社保,可以选择负责补充因中断缴费产生的
欠款部分,此外,在此过程中,还不会计算由于中断缴费而导致的缴费期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
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
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
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