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尚欠他人款项共计人民币四千元,并因此遭到
起诉,那么您完全可以选择与原告进行商议和调解,直至审判结束。在此期间,关于此案的具体结果尚未得出,因而暂无必要对可能产生的后果过于担忧。
然而,如果在司法裁判最终确定之后,仍未能按时完成还款义务的话,必定要承受严重的法律后果。
具体来说:
首先,对于原告的起诉案件,您应该积极参与
诉讼程序,全力以赴地争取对自身最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其次,倘若法院作出了对您不利的判决,只要您具备实际的履行能力,就应立即采取行动予以履行;
再次,当法院的判决正式生效以后,原告有权向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将会依法查封、冻结
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
最后,如果被执行人明明具有履行能力却仍然拒绝履行生效
判决书所规定的义务,法院便可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之中,这将对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造成极大的困扰,例如无法搭乘高速铁路等交通工具。
此外,被执行人还有可能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而面临
刑事处罚的风险。
《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
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