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
执行费用应由被执行者负担。在民事纷争
诉讼程序中,倘若法院已经核准实行
强制执行,那么声明执行费用将不会由提起
申诉的
当事人预先支付,而应该是执行为交易后应当由被执行者自行缴纳。因此,在执行过程中,
申请执行方无需先行垫付任何费用。人
民法院在处理
执行案件时,会依法收取相应的申请执行费用。在执行案件
立案受理之际,
执行法院将一律不向申请执行人预先收取申请执行费用。对于多收取的申请执行费用,应当及时地退还给申请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三条,网络询价费及委托评估费由申请执行人先行垫付,由
被执行人负担。
申请执行人通过签订
保险合同的方式垫付网络询价费或者委托评估费的,保险人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
担保书。担保书应当载明因申请执行人未垫付网络询价费或者委托评估费由保险人支付等内容,并附相关
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