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涉事双方并未签署相关合同,
投资款项仍有可能被
追讨回来。具体操作方式如下所述:
首先,假如在实施投资行为之时,除了正式合同外,还有口头协定并且存在相关
证据加以证实,那么此种
口头协议同样具备法律约束力。
然而若投资标的涉及到参股某公司等事宜,此时的投资款项便不再可退还,双方需通过友好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其次,由于口头协议缺乏确凿证据支持,因此并不受法律保护。在此情况下,投资款项的实际使用途径可由双方
当事人共同商议决定,视作借款性质向对方提出索偿请求。此时,投资者有权要求对方全额返还投资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